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李晓婉发布时间:2021-03-02浏览次数:98



为加强本科生导师管理,全面体现教书育人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教师个人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品德形成通信学院对本科生导师制规定如下: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要求

1、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人师表,热爱学生;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的配备

1一般情况下,每 6—8最多不超过 10)本科生配备一名导师,导师指导本科生至本科毕业;

2、如遇教师出国、调离等情况,本科生导师配备作出相应调整。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担任本科生导师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本科生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帮助学生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指导学生学业问题,形成良好的学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为后续学习做好准备。

1、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注重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指导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以及培养模式,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

3、引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鼓励成绩较好的学生尽早进实验室,并适当地参与一些科研工作,以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熏陶学生的科研意识,培养学生的专业思想;

4、每个月导师至少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一次,每学期学院至少应组织一次本科生导师工作的交流活动。

5、每学期导师与被指导学生第一次见面,应帮助学生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6、导师每次指导学生工作需留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和图像。

四、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考核

1、担任本科生导师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学院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计入年度绩效计算;

2、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主要通过考察导师职业道德、检查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收集学生反馈等途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院系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学校,与教师年度考评挂钩;

3、学院每年开展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评选,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其比例不超过本科生导师总数的 15%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并以认真的态度参加导师制的各项活动;

2、每学期开学初应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和反馈。

六、组织和管理

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学院教学委员会部分委员及部分教师为成员;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参考教务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本科生导师活动记录表

导师姓名


职称


工号


联系电话


指导学生人数


本科生导师指导活动记录





(与学生见面交流、提供指导等情况,也包括学生的表现及进步等情况,不够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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