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办学指导思想及(或)基本思路

       华东师范大学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学位点最早起源于1984年建立的电子科学技术系,1995年获批通信与信息系统二级学科博士点,2006年获通信与信息系统二级学科博士点,2018年获批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成立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在四十年来的发展过程中,电子信息专业形成了优良的学术传统、教育理念和文化氛围,立德树人,攀高行远。由于电子信息类学科的特点,与行业企业一直紧密联系,不断探索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与高端人才培养模式,贯彻新工科培养理念,强化动手能力及创新意识培养,为我国电子信息领域输送了大量具有扎实专业基础、擅长专业应用、创新意识与能力兼备的新型工科人才,形成志存高远、求真务实的学科文化和历史传承。

二、培养目标

       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一个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先进技术方法,在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等能力。

3.掌握一门专业外国语,能在工作中(听、说、读和写)熟练运用。

4.掌握一门专业基础工具,如嵌入式系统、FPGAEDA系统设计工具和其它软件工具等。

5.电子工程项目参与及管理能力。

三、培养模式和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掌握通信与电子工程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共同指导的方式,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导师指导小组。

      2.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生周末及节假日到校上课。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毕业的申请。

四、领域(方向、项目)

1.宽带无线通信;           

2.智能时空信息

3.生物信息处理与智慧医疗;

4.信息感知分析与智能系统;

5.高速电路系统与芯片设计。

五、培养环节与学分要求

       研究生在培养环节审核前应完成32学分,其中公共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

       1.港澳台研究生可免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修一门培养方案内非公共课课程;来华留学研究生可免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修《中国文明导论》或《中国概况》等课程。
       2.来华留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为汉语。

    (1)入学时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未达新五级水平的研究生,入学后须至少参加一学期的分级汉语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其中,在英语作为教学语言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中,研究生中文能力在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前应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三级水平。

    (2)入学时已达到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新五级水平的研究生或在中国境内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汉语课程、改修一门培养方案内非公共课课程。

(一)学术道德与规范教育

       学术规范是研究生在开展研究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研究生参加院系组织的相关专题工作,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研究生培养系统-培养环节的学术规范测试,测试合格方可进行论文开题。 

(二)课程

1.课程设置及各课程类别学分。

       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的原则,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研究生应修满24学分,其中公共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

2.课程设置见下表。

(三)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过程中,导师与实践单位为相应责任人,需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践。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初,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并在专业实践系统内提交学生专业实践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

       专业实践期间,学生需定期向校内及校外导师汇报实践进展,汇报时间由导师组根据工作量和实践总时间确定。专业实践考勤制度由导师组制定,但累计缺勤超过申请专业实践总天数三分之一(含)者,不得通过本次专业实践考核。

1.基本设置及学分

研究生应修满专业实践8学分。

1)主体、主要形式和起讫时间

       专业实践主体为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主要实践形式包括课程实验、企业实践、课题研究等,专业实践建议安排在第二年,具体由责任导师确定。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级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学生必须在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前完成。

2)内容和工作量

       可根据不同的形式由校内导师或校外导师决定,实践结束时递交总结报告需要有一定的深度和独到的见解,实践成果服务于实践单位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

3)主要实践单位与岗位等。 

      为提高培养质量,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经相应的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指导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在其所在单位的科研平台进行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外出实习。

2.成果与评价

1)成果形式

       在第四学期结束前,研究生需提交《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具有一定的深度和独到的见解,实践成果能够反映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参与导师项目的同学,鼓励将实践阶段的成果联合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

2)成果定义与使用

       研究生在培养单位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取得的具有一定工程价值的成果,专业实践须形成成果,形式可多样,具体认定由责任导师负责。同时,这些成果可作为院系层面要求的创新成果、也可作为学位论文(成果)的一部分。专业实践成果由校内外导师共同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实践教学8学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

3)成果考核与评价

       实践考核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分流退出的第一个关键环节,两次考核不通过作肄业、退学等处理。院系为主体,与行业专家、实践单位代表共同制订本专业学位实践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评价指标体系,联合举行集体考核。指标体系应明晰、细化。

能力模块:专业实践
一级指标:动手能力 
二级指标:在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等能力;掌握一门专业基础工具如嵌入式系统、 FPGAEDA系统设计工具和其他软件工具等。
能力模块:思维
一级指标:具备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及能力   
二级指标:完成学位分委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学位论文(成果)

1.论文基本要求与评价指标体系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学位论文时间不能少于1年。

       论文作者应具有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相应的工作量;论文作者应突出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论文作者应在论文中阐述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并表明论文工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研究生需达到以下要求之一方可通过审核:1、发表EI检索论文1篇,论文需要符合学院规定的期刊与会议清单(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含录用) 2、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排名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3、其他经过学位分委会认可的成果。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且达到上述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论文开题、预审

1)开题

       需完成课程修读和实践环节,硕士研究生必须撰写完整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包括包括选题综述、研究基础、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工作重点、难点及计划进度、预期成果。

       导师组织3人专家组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开展论文开题答辩,答辩结果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研发与论文撰写时间不应少于1年。论文开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第一次开题不通过的学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修改后,于一学期后再次提交审核,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作肄业、退学等处理。
一级指标:专业基础扎实  
二级指标:1、掌握一个专业能力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先进技术方法      2、掌握一门专业外国语能在工作中(听、说、读和写)熟练运用,
一级指标:思维   
二级指标:运用批判性思维分析文献。
一级指标:开题答辩不通过的详细意见

2)预审(含预答辩)

       需成论文开题,完成学位论文。主要考核论文的格式与表达是否规范、内容上是否充实。学院对论文给出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整改通过的学位论文可以送盲审。

3.正式审查与答辩

       包括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抽查、评阅评议、答辩等,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四)其他培养环节

       按照研究生卓越育人总体要求、本院系人才培养整体要求、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等设立的其他培养环节。

六、培养环节审核

学术规范测试通过的条件:通过培养系统测试。

课程审核通过的条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

专业实践审核通过的条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实践工作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审核通过的条件: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学位论文开题答辩。

培养环节审核通过者,且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审查阶段。

培养及审核环节:
课程学习   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专业实践   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每个专业时长、形式不一,可分段开展也可集中开展。两次考考核不通过,可申请肄业,不主动申请者按退学处理)
学术规范测试  论文开题前完成(完成后才可以进行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与开题  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两次开题不通过可申请肄业不主动申请者按退学处理)
培养环节审核   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培养环节审核通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审查)
论文审查、答辩与申请学位  第六学期完成

七、学位申请与授予

       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