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发布者:李晓婉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57


       一、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统筹管理。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复试资格:学院在教育部制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和目录公布的专业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达到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复试分数线: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后已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3、学院各学科不进行破格复试。

4、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在复试名单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如申请调入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复试形式和时间

1、复试形式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2、复试时间:拟于2024323-328日。具体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学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在202432224:00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3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

     (1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考核:满分为300分,重点考察考生包括专业知识在内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临场发挥以及应变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2)英语口语与听力等水平考核: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英语知识的掌握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熟练程度等。

     (3)思想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100+300+100=5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复试

 参考《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请等待后续通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排序。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院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非全日制新生在拟录取时提交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学院咨询联系方式:

      郑老师 021-54342728

      电子邮件:ceeyjs@cee.ecnu.edu.cn

      复试工作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夏老师  电话:021-54345117

电子邮件:bingxia@admin.ecnu.edu.cn


      十一、其它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